希伯來人認為,最嚴厲的懲罰,莫過於讓一個人公開受辱,失去親朋好友的尊敬。當一個人失去他的名譽,他的人生就徹底完了。
西方社會崇尚追求個人主義,可能無法體會這種懲罰的嚴重性。對於西方人來說,最大的懲罰便是失去自由,像是把罪犯關押,剝奪他的行動自由。然而,聖經的世界觀正好相反,每個人的生活都關乎所屬群體,將人從群體中移除,等於是治死他。
這是一篇喊冤之詩,大衛受到不公平對待,於是呼求神主持公義,報復他的敵人,使他的敵人「蒙羞」。請注意,大衛並不是求神除滅他們,而是求神公開羞辱惡人,使眾人看見他們的惡行。
對付道德失敗的人,集體輿論的力量遠比關進監獄還可怕,意味着人要承受孤單、被排拒。或許,大衛在此的呼求,提醒我們:人是多麼需要群體,彼此依賴和支持!